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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年成都简阳市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7-10-29 热度:763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简阳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21名植物保护,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0月23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7年10月23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3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3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及资格证等: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资格证等证书,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3日。工作经历不包含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日期10月23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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