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2021年5月10日至14日期间进行,由招录机关会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
(四)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市商务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和市委党校等部分招录机关有关职位(详见附件1)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在2021年5月10日至12日期间进行,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在考试结束后的1日内公布。专业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没有合格线要求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至16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应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公布方式可通过公告形式在面试考场或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