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 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及“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 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
㈣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2月27日-28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黔西县行政办公中心217房间)领取。
五、加分政策及加分确认
㈠加分政策
1.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黔西县所辖民族乡,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㈡加分确认
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期内提供加分材料的,均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公示时间:2013年2月26日前。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两类设置。其中,定向招聘毕节市所辖乡镇、办事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及其他社会各类人员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谈吐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根据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8:30
面试考生统一报到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7:40前,逾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值)×100/笔试总分×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