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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都县2013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

更新时间:2013-06-06 热度:999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0年以来经州批准被县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到2013年6月1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1、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分配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dxrs.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分配

针对“统一招聘”的岗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依次选择职位,总分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成绩仍并列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先后。

(三)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至少须在我县工作满五年。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dxrs.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92604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3921024(县纪委)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表

附件:专业名称代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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