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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泸县2013年下半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3-10-09 热度:747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泸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泸县将招聘13名动物科学、畜牧兽医、畜牧、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田水利工程等农业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岗位编码为2013221001至2013221163的岗位,其他岗位均不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从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所在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参加面试,责任由考生自负。2014年7月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不以成绩证明为准)。

4.年龄:1995年10月22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止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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