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加分的办法适当照顾(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后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给予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规定)。
(4)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结扎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写《2014年望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期间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前统一由招聘办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加分。
六、考试形式、内容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英语、幼儿教师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职位只进行笔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其他事业单位:
①乡镇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1401(计生类)、乡镇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1402(卫生类)笔试内容均为《卫生基础知识》(总分120分);
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1403、乡镇林业站1404、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405、乡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406、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1407、乡镇国土所1408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合卷,总分120分,《时事政治》范围: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