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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区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璧山及相邻区县户籍贫困大学生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5-01-23 热度:638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8.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至3月6日(9:00-11:30, 14:0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计委底楼106室,下同),联系电话:(023)41416290

3. 报名手续和方法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加盖鲜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学历证明(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出具贫困证明原件(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及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原件,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及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原件,本人残疾需出具区县残联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以及残疾证原件)。本次公开招聘免收考务费。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5. 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3月20日下午14:00-17: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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