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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平昌县2015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林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5-08-03 热度:1348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二是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决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照《岗位表》中的相关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 gov.

cn)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公布,考生可于2015年9月11日登陆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考生之家网进行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 gov.cn)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8月2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 gov.cn)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进行公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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