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林业局监察室:0812-3351021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林业局人事劳动科:0812-3348561
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人事科0812-290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