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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农业相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7-10-31 热度:1253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县区及以下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所属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社局、部门(单位)咨询。2017年11月6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7年11月7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1月9日至11月10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区(县)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区(县)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右下方“专题专栏”内“宜宾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栏目(http://ksbm.yibin.gov.cn:8180),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10:00至12月1日期间登录“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右下方“专题专栏”内“宜宾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栏目(http://ksbm.yibin.gov.cn:8180)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解说员、矿山救护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明确。提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由相关县区人社局、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

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实行合格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的后续程序,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右下方“专题专栏”内“宜宾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栏目(http://ksbm.yibin.gov.cn:8180)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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