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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上半年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9-03-23 热度:639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公招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公招考录,本次公招的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执行,对骗取考试资格条件违反录用考试纪律、串通交换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蒙混考察等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时机。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次公招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市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有关公告、考生成绩、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以及职位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主要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予以公告,考生应密切关注,以免错失良机。

温馨提示:公招考试十分严肃,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因此,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严格按公告要求予以报考。

联系信息(成都长途区号:028,巴中长途区号:0827):

巴中政策咨询电话:5266060(市公务员局公务员二科)

巴中市纪委(市监委):5277058(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82432(人事科)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56677(人事科)

巴中市水利局:7702030(人事科)

南江县委组织部:8226583

平昌县委组织部:622993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740101(成都),5261628(巴中)

巴中监督联系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委):12388

附件: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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