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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上半年南充市农业相关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3 热度:581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南充市决定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25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南充各级参公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20名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林学类、水产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3月21日-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属于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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