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7AHR资讯 >> 事业单位招考 > 浏览正文

[四川]眉山市各农业相关机构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1-03-24 热度:323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眉山市2011年上半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69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眉山市各农业相关机构将招聘8名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职位 编码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拟任职务 录用名额 招收范围 招收对象 学历学位 专业 备注
1200002 眉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 监督站 综合管理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全国 不限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研究生:水利工程类 参公单位
1200005 眉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综合管理 主任科员及以下 2 全国 不限 硕士研究生 预防兽医学专业 参公单位
1200006 眉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执法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全国 不限 硕士研究生 土壤学专业 参公单位
1200307 仁寿县环境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类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全国 不限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参公单位
1200401 彭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综合管理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全国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专科:畜牧专业、畜牧兽医专业; 本科:动物医学类;研究生:畜牧学类、兽医学类 参公单位
1200614 青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综合管理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全国 不限 本科及以上 本科:法学类、动物医学类、动物科学专业;研究生:法学类、畜牧学类、兽医学类 参公单位
1200615 青神县农业局经营管理站 综合管理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全国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专科: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农业经济管理类; 研究生:农林经济管理类 参公单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3月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和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3月25日至3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职位调整情况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18日至23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确认。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6月14日前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笔试加分
公示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608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8
  眉山市林业局:(028)38173969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221394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09428
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7059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2103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1436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讯快速搜索

急聘职位

缤纷园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