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教育、卫生类职位采用1+X方式,除公共部分面试内容外,加试专业面试内容;公共类职位只参加公共部分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部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3年5月17日前通过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考核由新津县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新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新津县监察局 028-69704444)。
咨询电话:028-82555577、82556732(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查询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成都新津人才网(www.cdxj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