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1988年4月10日及以后和1968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特殊专业可放宽年龄(详见职位表)。
3、2010年4月1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他特殊职位需5年(2008年4月10日及以前)及以上工作经历,以行文时间为准(详见职位表);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详见职位表);
5、报考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4)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7)近三年(或五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五、发布遴选简章
按照2013年我局遴选计划,拟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相关信息提前7个工作日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简章,罗甸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24日—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农村工作局(设在关工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及任职文件(加盖行文部门章);
(4)近三年(或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章);
(5)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