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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3-05-22 热度:1250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8名(其中:综合类317名、教育类226名、卫生类315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眉山市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40名农业、园林、畜牧、林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各区县名额如下:

市直属:5名

东坡区:3名

彭山县:8名

洪雅县:19名

丹棱县:4名

青神县:1名

具体招聘职位参见页面末端各区县招聘链接。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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