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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3年香格里拉县部分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3-06-15 热度:876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面试(实作)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间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实作)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4、面试(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面试(实作)比例的,根据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笔试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5、面试(实作)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要求,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教育、卫生系统岗位面试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分别拟定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其它岗位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6、考生凭《面试(实作)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的,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不带入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是否招聘。面试分数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面试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1—1:2之间的,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

4、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分配聘用

1、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一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二榜。

2、分配聘用: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统一分配聘用。其中:教育、卫生系统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统一抽签分配;乡(镇)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抽签分配;其余未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最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新招聘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云人[2000]42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试行办法》(云人[20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香格里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diq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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