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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湄潭县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4-05-01 热度:499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39人,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湄潭县县直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3名农学类,园林、园艺相关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湄潭县植保植检站 工作人员 X13 专业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农学类
湄潭县园林绿化站 工作人员 X23 专业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园林、园艺
湄潭县国营湄江林场 办公室人员 X24 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二、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至1996年5月12日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截止2014年5月1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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