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下人员不属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区教育系统招聘岗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本部)。
2.报考长寿区其余单位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231339)。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所需的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在报名处报名。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参加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的考生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凭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招(选)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为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