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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县2015年上半年面公开(考核)招聘园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5-05-25 热度:747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考《一览表2》中岗位的: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5年6月3日至6月5日登录http://61.161.109.120:8080/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内容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2.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一览表2》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信息补充。考生在2个工作日内登录(http://www.lpxedu.gov.cn/http://61.161.109.120:8080/)查询初审结果。

注意: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专业(学科),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及专业(学科)。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报考信息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5年6月7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若出现某岗位无人报考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委组织第二次申报,在确保其他岗位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前提下,经本人同意,在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报考。

4.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6月7日17:30分前到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梁平县梁山街道育英街83号)303办公室现场缴费(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缴费者可委托他人缴费确认,委托人须出示考生委托书、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号、委托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委托他人缴费确认的考生,可电话联系如何缴费确认参考。联系电话:023-53239922。

如不能到现场缴费确认,也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支付宝账号为:dingqian135@139.com,同时务必注明支付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和报考岗位。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登录梁平教育网(http://61.161.109.120:8080/)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 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7.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县教委统一组织,纪检机关负责监督。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分值为50分;专业科目为所报岗位的学科知识、能力等,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有一科达不到该科目总分的60%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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